中宣部副部長蔡名照:人權事業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
 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 (記者 張子揚)“人權沒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人權事業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。”中宣部副部長、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蔡名照23日在北京出席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-2015)》中期評估總結會議時表示。
  2012年6月,經中國國務院批准並授權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了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(2012—2015年)》(以下簡稱“行動計劃”)。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二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。
  談及兩年來行動計劃的執行情況,蔡名照系統回顧了在城鄉居民收入、就業、住房、醫療、教育、公共文化服務、人權法治保障、少數民族權利、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、殘疾人權利保障等多個層面取得的進步。如:截至2014年6月,全國網民達6.32億,互聯網普及率達46.9%,提前實現行動計劃預定的45%的目標;2013年,對新疆、西藏、青海等八個民族省區扶貧投入達166.05億元人民幣,占全國總投入的43.76%,資金總量比2012年增加16.8%;繼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依法懲處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,健全冤假錯案防止和糾正機制,多措並舉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等被羈押人的人身權利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。
  蔡名照同時指出,在肯定成績的同時,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,行動計劃在貫徹和實施過程中還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。“當前中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,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,事故災害、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多發,一些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、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依然存在,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實現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,還需要付出更大努力。”
  蔡名照表示,必須堅持人權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現實國情相結合,在更高層次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權、發展權。享有充分的人權,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。
  “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發展模式。走什麼樣的人權發展道路,是由一個國家基本國情決定的。”蔡名照說,實踐證明,根據現實國情,將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,不斷提高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水平,是保障和促進其他各項人權的前提和基礎,也是中國人民最大的願望和訴求。(完)  (原標題:蔡名照:人權事業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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